全國究竟有多少可移動文物我們摸清了嗎?
2012國慶,國務院發出開展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的通知,接力第三次全國不可移動文物普查,再一次針對文化遺産領域展開國情國力大調查。 “一普”鏖戰五年。數萬文物接受标準化洗禮,彙聚成數據的海洋、圖片的長卷。數字化成果搭建起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的國家級互聯網可移動文物信息平台。
金匮巨藏
通過對普查結果統計分析,我國國有可移動文物呈現出資源總量龐大、收藏體系多元、收藏主體集中、文物類型豐富、文物數量快速增長等特點。截至2016年10月31日,普查統計的全國國有可移動文物共計108,154,907件/套。其中按照普查統一标準登錄文物完整信息的為26,610,907件/套,實際數量64,073,178件。
按文物的實際數量統計,北京、陝西、山東3省市登錄文物數量超過500萬件,河南、山西、江蘇、浙江、湖北、四川、甘肅、湖南、天津、廣東、遼甯、内蒙古、重慶、河北、安徽等15省區市超過100萬件。全國共登錄珍貴文物3,856,268件,其中一級文物218,911件,二級文物551,192件,三級文物3,086,165件。
按文物類别統計,錢币、古籍圖書、檔案文書、陶器、瓷器5個類别數量最大,占總量的70.78%;漆器、甲骨、琺琅器、交通運輸工具4個類别數量最少,占總量比例均不足0.1%。
按時代統計,文物總量最多的依次為清、宋、中華民國、漢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比例分别為34.23%、18.42%、17.13%、8.75%、6.78%;西晉、隋、五代十國、遼、西夏文物數量最少,均不足0.2%。
按收藏主體統計,全國登錄的11162家收藏單位中,博物館(紀念館)、圖書館、檔案館、美術館和其他類型單位收藏文物比例分别為:65.49%、11.02%、4.15%、0.29%、19.05%。
按完殘程度統計,完整、基本完整、殘缺、嚴重殘缺的比例分别為23.93%、59.89%、14.43%、1.75%。
按文物來源統計,舊藏、發掘、征集購買、接受捐贈的比例分别為40.53%、17.07%、16.37%、6%。
另外各級普查機構通過實地走訪、上門調查、重點認定等方式,加大對新發現文物資源的梳理調查和登記,“一普”期間全國新發現新認定文物708.4149萬件/套。
九轉丹成
普查期間,全國3600個普查機構,10.7萬名普查員,調查102萬家國有單位,普查全國可移動文物共計10815萬件/套。其中完成登錄備案的國有可移動文物2661萬件/套(實際數量6407萬件),納入普查統計的各級檔案機構的紙質曆史檔案8154萬卷/件。普查除對文物本體信息進行逐項登記外,還對收藏單位情況、文物保管條件等同時開展了調查,全面摸清我國國有可移動文物家底。普查建立了各省級文物資源目錄和文物資源地圖。各級地方政府全面掌握本行政區域文物資源狀況、收藏單位數量和行業分布,将有效助力各級政府文化建設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
普查加大對新發現文物資源的梳理調查和登記,發現了大量具有價值的文物;普查采集27項收藏單位信息和15項文物基礎信息,建成國家文物資源數據庫,登錄文物照片5000萬張,數據總量超過140TB,全國文物大數據體系基本建成;普查按照統一标準為每件文物賦予永久、唯一的22位數字編碼,建立起文物實物、藏品檔案、電子信息關聯一體的“文物身份證”編碼和數據管理系統;普查全面夯實文物基礎工作,初步建立可移動文物數據社會服務和共享機制。
普查期間,國家文物局組織開展了多項跨省區、跨行業的調查、認定、登記和管理機制專項調查,涉及甲骨、漆木器等9個文物資源類型和宗教場所等3類收藏體系。廣東省對民間收藏文物的調查進行有益探索,組織對16家非國有博物館的藏品進行認定,明确藏品性質、年代、名稱等。普查建立的組織體系、标準規範、統一平台和文物資源數據庫,以及培養的人員隊伍,為完善全國文物資源調查管理機制、建立國家文物登錄制度進行良好實踐,打下堅實基礎。
各級普查機構積極推進普查成果共享和利用,舉辦文物展覽,出版各類普查成果圖書,建立網上共享平台。全國共舉辦普查相關展覽1901個,展出文物35.7萬件,參觀總人次達到1.5億。中國文物交流中心聯合各地實施“文物帶你看中國”項目,将代表中華文明的數字文物藏品在海外文化中心和博物館推廣展示。甘肅配合“一帶一路”國家戰略,聯合各收藏單位赴國内外舉辦展覽。
普查建成全國可移動文物登錄網,作為展示普查成果的平台,已向社會開放普查文物信息40.8萬件。各地向社會公開的文物資源信息超過228萬條。部分高校改變以往校史館、科研教學點等内部辦館模式,逐步向社會公衆開放。銀行、科技、地質、衛生等部門成立專題博物館,貴州茅台酒廠、武漢鋼鐵集團将普查成果與企業曆史研究相結合,提升企業文化。陝西省實施虛拟博物館建設,湖南、安徽省利用普查成果開發的文化創意産品受到社會歡迎。
衆擎易舉
一普開展以來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普查工作,組建普查機構隊伍,将普查經費納入年度預算。全國各級财政累計投入12.45億元。各級普查機構建立普查協調、督導、咨詢、通報等機制,制定人員、安全、檔案等管理制度。重點收藏單位建立專門普查工作機制。全國組建以普查員為基礎,專家及志願者參加的10.7萬人的專門隊伍,實行統一培訓、統一管理。
普查按照統一平台、聯網直報、屬地管理、縣為單元的原則開展。全國建立統一标準規範,以單位自查申報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方式,由地方政府按照屬地開展網格化調查和文物認定。全國各級普查機構共向102萬家國有單位發放《國有單位文物收藏情況調查登記表》,實現調查上不漏單位,認定上不漏文物。普查建設了全國可移動文物信息平台,各地普查機構和收藏單位組建普查人員,對經認定的文物,開展文物定名、斷代、分類、編号、測量、計量、拍照等,填寫《可移動文物認定信息登記表》和《文物登記卡》,依托互聯網在統一平台上進行數據登錄、審核。
全國統一制訂《第一次全國可移動文物普查數據審核工作管理辦法》和評定标準,明确填報規範和評定細則,加強數據審核和質量管理。各地細化普查目标,分解年度工作任務,落實責任,強化進度管理,嚴把質量關,以自查、督查、評估、驗收等多種形式保證普查質量。聘請第三方對各地普查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結項評估。國家文物局組織普查驗收,重點檢查普查機構制度建立情況,人員及經費等保障措施,普查覆蓋率及數據質量等,組織專家對各省數據抽樣審核,數據差錯率均在0.5%以下,達到數據質量控制要求。
光前裕後
普查的終極目标是未來,為了明天,收藏今天,是新時代賦予文物保護的命題。可移動文物普查使國有文物得到了全面整理、整合,文物保護更具針對性,文物研究更具專題性,文物陳列更具特色性,文物利用更具創造性,文物服務社會,服務大衆的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文物進一步走下聖壇,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領域和環節。
可移動文物浩如波海,一舉難平。“一普”尚未将社會流散文物作為工作對象,至少有與國有館藏同樣多的文物,有待統一的國家行動來規範統計,依法保護。“一普”,關山初度,讓文物“活”起來的征程,前路漫漫,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