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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2025年开放课题申报通知
为加强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的平台作用,吸引和凝聚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共同开展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解决湖南省科技考古和文物保护利用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本实验室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通知,欢迎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踊跃申报。
一、资助方向
1.湖南出土可移动文物多学科交叉研究:针对简牍、帛书、竹木漆器、纺织品、青铜器等不同材质文物,鼓励采用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多学科交叉研究。
2.南方潮湿地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研究:针对南方潮湿地区土遗址、摩崖石刻,露天大型金属、石质文物等开展保护修复研究。
3.新技术、新材料在文物保护研究中的应用:开展AI、无损成像、数字化等新技术,纳米材料等新兴材料在文物保护中的应用研究。
二、课题期限与经费
1.课题期限: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起始时间自立项任务书发布之日起计算。
2.课题经费:根据课题研究内容和实际需求,每个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6万元,具体资助金额在立项评审后确定。
三、申请条件
1.课题申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基础研究、强化难点突破、注重理论创新,发挥科学技术对文物事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助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
2.课题申报要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突出鲜明的时代特征。以解决文物保护事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为出发点,提倡能够制定规范标准的管理研究,提倡多学科交叉研究,提倡具有成果转化能力和推广价值的科技创新研究。
3.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能对所选研究方向展开深入研究,具有与所选研究方向一致的前期研究成果。不具备高级职称的,须在该职称对应的专业技术领域连续不间断工作超过10年或由非所在单位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当有科研管理机构,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实施,能够对课题资助经费实施有效管理。
4.省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不得申报开放课题,但每个开放课题原则上须有1名省重点实验室固定成员作为参与人及联络人。课题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报1项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已承担省重点实验室在研课题,尚未结题的不予申报。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课题实施的需要,择优聘用课题组成员,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2项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
四、申请流程
申请者需填写《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申请者所在单位或推荐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在申报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本次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课题相关附件材料请登录湖南博物院官方网站下载。《申报书》电子档与纸质版内容完全一致,电子版申报材料请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申报材料可快递至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纸质版材料以寄出材料的邮戳或寄件单上的寄出日期为准。
五、申报说明
1.开放课题级别为厅局级。
2.未获批立项的课题将纳入省重点实验课题库,作为今后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立项的参考。
3.课题立项、执行、中期评估、结题验收、经费管理、成果管理等相关事项均按照《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科研课题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报书
2.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联系人:王宜飞 陈溪流
电 话:13908456894 13787238791
邮 箱:138870805@qq.com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99号
科技考古与文物保护利用湖南省重点实验室
2025年8月27日